摘要
职位数量: 若干
招聘人数: 7
学历要求: 未知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5-13
工作地点: 秦皇岛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就2025年招聘计划7名(事业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系市属财政性资金定项或定额补助单位,是秦皇岛市唯一一所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承担全市妇女、儿童保健任务,主要围绕妇女、儿童健康开展医疗卫生工作。
二、招聘原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方式
在秦皇岛市卫健委监督指导下,由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四、信息发布
在“秦皇岛市人事考试网https://rsj.qhd.gov.cn/ksbm/”、“秦皇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wjw.qhd.gov.cn”和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网站公告栏发布公告。在招聘过程中的所有重要事项通知,将在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官网进行发布。
五、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招聘岗位年龄要求为“50周岁及以下”是指1974年7月2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55周岁及以下”是指1969年7月2日至2007年7月1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6.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取得国(境)外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专业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2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执行。
7.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报名月份(含)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作为工作经历计算。
8.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按《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要求执行。岗位条件所要求的所有证书须在报名前取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公开选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为长期招聘,报名开始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截止时间可至2026年5月13日,期间岗位招满即止。本次招聘岗位不限开考比例,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根据报名情况适时启动考核程序。招聘事项和岗位空缺等情况及时公布。
网上报名材料:
(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2)身份证;(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查询、自助打印);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4)职称证;(5)相关岗位执业证;(6)工作经历证明(证明单位加盖公章,其中工作单位要注明医院等级)和社保缴费证明;(7)同底色免冠证件照。
以上资料原件扫描成PDF格式,以“姓名+专业+报考岗位”命名,打包发送到市妇幼保健院报名邮箱:qhdfyhr@126.com。
2.资格初审:由市妇幼保健院选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以及报名要求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选聘工作办公室电话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二)资格复审。在面试前由市妇幼保健院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职称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由市妇幼保健院电话通知。
(三)考核。由市妇幼保健院或委托第三方组织专家组成评委会,采取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60分,低于60分不得进入体检、考察。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依照招聘岗位,按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与招聘指标1:1的比例,依据应聘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末位出现并列时按照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烈士子女或配偶,退役军人,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四)体检。体检工作由市妇幼保健院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行负担。
(五)考察。考察工作由市妇幼保健院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被考察人员应配合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相关资料,不能按规定提供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不再递补。
(六)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市妇幼保健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因公示结果影响录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录岗位出现空缺的,不再递补。
(七)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市妇幼保健院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报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审批后,办理编制、就业、流动、工资、社保等相关手续,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特别提示: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考试、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六、政策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电话:(工作日8:30—12:00,14:30—17:30)
选聘工作办公室:0335-3852200
监督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纪检监察室:0335-3921360
秦皇岛市卫健委直属机关纪委:0335-3638679
秦皇岛市卫健委人事科:0335-3629582
附件:
附件1: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2025年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1).doc
秦皇岛市妇幼保健院
2025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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